股东查

所报内幕信息登记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 钧达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 新浪证券2023-10-17

近日,海南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小红、郑彤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内幕信息登记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海南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钧达股份、公司董事长陆小红、董秘郑彤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