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因人事调整,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越龙山”)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徐东良先生的辞职报告,提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徐东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董事会对徐东良先生在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12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聘任马川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良灿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附个人简历)。
三、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12月
31日召开十届二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朱杏珍女士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聘任马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良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马川先生、潘良灿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同意董事会聘任马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潘良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附个人简历:
马川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绍兴生态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党委书记;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业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挂职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副处长);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柯桥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柯桥区委常委(兼);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绍兴市黄酒产业发展振兴工作专班副召集人。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马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潘良灿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新昌县双彩乡团委书记,新昌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业管理办公室(军民结合推进处)副主任、行业指导处副处长,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提升处(园区指导处)副处长、投资装备处处长,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潘良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