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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3-10-17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5,124,83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5,124,83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6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雪峰科技募集配套资金所对应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份的锁定期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新增股份105,124,835股,总股本变更为1,071,692,689股。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作限售承诺的行为;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5,124,835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