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5-31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79,9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79,95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6日。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979,956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相关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3月8日,公司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实际授予登记363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43人。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其他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96,000股进行回购。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1日回购注销完毕。

7、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979,956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3月4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未全额完成《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97.80%,因此不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的22,044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公司尚在办理中。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为97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具体如下表: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6月6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79,956股

(三)本次董事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规定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新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2021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标签:超讯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