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元成股份(603388)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3年业绩大幅下滑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3-06

2024年2月6日、2月7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成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补充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发现元成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三是公司在2017年度至2022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四是公司未完整披露与赛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五是公司资金支付、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此外,元成股份将面临投资者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就在2024年1月31日,元成股份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年度、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上述调整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三季度调减收入16122.41万元,调减成本15530.48万元,影响净利润-184.90万元。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在业绩方面,元成股份于2024年1月31日发布《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1700万元到-17500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13000万元到-19300万元。自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以来,二级市场上公司股票至今已下跌-35.92%。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元成股份被出具警示函,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元成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