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凯伦股份、新野纺织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二股均还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2-19

2024年2月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凯伦股份(300715)投资者索赔案再向苏州中院提交立案,此前已提交部分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12月27日,凯伦股份(300715)公告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凯伦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凯伦股份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凯伦股份及其子公司广西凯伦新村料有限公司以预付款的名义向苏州蓝航建材有限公司、江阴市江海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南京旭泰建材有限公司等供应商转出资金,经苏州四海汇商贸有限公司中间方账户,最终流入凯伦控股账户,或由凯伦股份代凯伦控股归还借款,导致凯伦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5,937.70万元,其中,2021年6月17日,凯伦股份发生资金占用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5%,达到临时报告标准,凯伦股份未及时披露,且对后续发生的资金占用均未及时披露。

凯伦股份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凯伦股份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1,767.65万元,其中:2021年1-6月发生额10,375.95万元,2021年全年发生额24,875.95万元,2022年1-6月发生额6,891.70万元,分别占凯伦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3.62%、8.84%、2.69%,凯伦股份未按规定,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2023年4月26日,凯伦控股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2023年4月28日,凯伦股份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6月17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凯伦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凯伦股份维权入口)

此外,2月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新野纺织(002087)投资者索赔案再向郑州中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代理的新野纺织(002087)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郑州中院提交立案。

2023年5月6日,新野纺织(002087)公告收到证监会《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明,新野纺织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2016年至2020年报中存货等财务信息存在重大差错,预计累计影响未分配利润约18亿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7年4月20日到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新野纺织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新纺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