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8名高管仅拿出23万元稳定股价
来源: 财经众议院2024-02-18
2月18日晚间,重庆银行发布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公告显示,重庆银行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8 人,拟以不超过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23.2056万元。
而且,这8人中还有2人由派驻股东单位代为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截至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重庆银行收盘于7.14元,远远低于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12.505元,触发稳定股价的条件。
目前,重庆银行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8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黄汉兴,执行董事、行长高嵩,执行董事、副行长刘建华先生,执行董事、首席风险官、首席反洗钱官、总法律顾问黄华盛,非执行董事王凤艳,非执行董事尤莉莉;高级管副行长杨世银,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彭彦曦。
根据国有股东单位相关管理要求,王凤艳董事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市水投集团代为履行,尤莉莉董事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市地产集团代为履行。
除了8名董事、高管增持之外,重庆银行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拟以不低于最近一个年度现金分红15%的自有资金增持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2916.9950万元。
算上第一大股东和8名高管,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2940.2006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增持实施期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起 90 天内,重庆渝富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