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股票索赔: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佳云科技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8月1日,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佳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佳云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佳云科技的子公司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 68,247,957.50元,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388.47元,占佳云科技 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61,046,577.13元)绝对值的19.56%,佳云科技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佳云科技迟至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我局拟决定:对佳云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佳云科技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12月16日至2024年5月17日期间买入佳云科技股票,且在2024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佳云科技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