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300147)被证监会立案,自身问题是否能在这波行情下脱险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基石,上市公司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对于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至关重要。香雪制药不仅此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此前香雪制药的实控人王永辉曾多次被监管“关注”,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曾4次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此次再次因信披问题被立案。
香雪制药近年来业绩不佳,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72%,归母净利润亏损1.35亿元。如果公司最终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赔偿投资者损失等后果,进一步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从投资者角度,投资者利益保护面临挑战:对于投资者来说,香雪制药被立案是一个重大的风险事件。如果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股价下跌,投资者将遭受损失。不过,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参与集体诉讼等方式向公司索赔。今年7月底,香雪制药披露其TCR-T细胞治疗产品TAEST16001注射液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之后,股价一度暴涨,收获多个涨停板,短短半个月涨幅超过了两倍,但随后又快速下跌。在股价暴涨的过程中,香雪制药曾发布三次股价异动公告提醒投资者,TAEST16001注射液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并不代表能获批上市,也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9月30日,与香雪制药及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公告同时发布的,还有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维彬辞职的公告。这一高管变动在时间上与立案调查较为接近,一般常识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可能牵扯到财务问题,财务总监在此时辞职,可能与公司的信披问题有关,也可能是为了避免承担相关责任。
除了信披违规和业绩亏损问题,香雪制药还面临着诸多其他负面消息。例如,今年5月,香雪制药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板蓝根颗粒,被广东省药监局罚款1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还涉及多起诉讼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控股股东的股份也存在高比例股权质押以及被司法冻结等情况。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王奕尧律师提醒,香雪制药(300147)索赔条件:上市后到2024-09-30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10-01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香雪制药维权入口)
(王奕尧律师是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法律硕士的学位,并且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他曾在证券公司任职,现任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资本市场的刑事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王律师专注于代理证券诉讼和资本市场案件,尤其擅长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处理,并且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同时,王奕尧律师还精通上市、挂牌业务,不仅对二级市场,对于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也有自己独到见解,执业证号:1210220170363252)(王奕尧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