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信息披露违规 中青宝、任子行、同德化工被立案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8-10

◎记者 孙小程

8月9日晚,中青宝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进行立案。同日,任子行、同德化工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青宝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张云霞,女,现任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鹏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

此外,张云霞和其丈夫李瑞杰目前是中青宝的实际控制人,两人通过宝德控股、宝德科技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82%。

此前,因实控人被取保候审7个月但“知情不报”,中青宝已被责令整改。7月26日,中青宝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3年12月2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中青宝在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直至2024年7月26日才予以披露。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中青宝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报告。

中青宝称,张云霞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案件程序已经终结,上述事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任子行8月9日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经任子行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自查发现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年度存在多计资产、多计收入、多计利润等情况,公司已进行整改,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任子行表示,本次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影响。

此外,任子行2023年9月28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指出,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任子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表示公司应当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确保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8月9日,同德化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同日,因未及时披露多份协议情况、部分内幕信息未进行登记等原因,同德化工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张烘、邬庆文、张云升、张宁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披露,2023年8月30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订《关于转让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约定公司拟以2亿元向广东宏大转让子公司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蒙化工”)100%股权,并于同日将同蒙化工100%股权质押给广东宏大,收取广东宏大1.2亿元保证金。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议,且未及时披露。

此外,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向广东宏大发出《协议终止通知函》,通知广东宏大解除上述框架协议,未及时披露该进展情况。上述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另外,2021年1月27日,公司与深圳蝴蝶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设立新能源材料合伙企业的框架协议》,约定拟发起设立同德(长治)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企业,公司拟出资2.99亿元,公司迟至2021年2月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该事项。

公司还涉及部分内幕信息未进行登记。

张烘、张云升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邬庆文作为时任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张宁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