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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迈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 智能小浪2024-08-16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兼总经理单既强先生、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姚远先生、非独立董事王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因工作变动,单既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职务。

因个人原因,姚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晓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姚远先生和王晓东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其辞职报告自提交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单既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47,800股,姚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12股,王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0,800股,辞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进行管理,单既强

先生、姚远先生、王晓东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单既强先生、姚远先生、王晓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曹爱军先生(简历附后)和闫方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曹爱军先生和闫方清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表决,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张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果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爱军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曹爱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曹爱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主席(召集人)委员提名委员会刘志峰王新宇、单既强审计委员会王新宇刘志峰、张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广林王新宇、张伟战略委员会单既强曹爱军、徐德辉、刘志峰、马广林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曹爱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闫方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曹爱军先生和闫方清先生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曹爱军先生:高级技师,毕业于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曾就职于高密农机厂。2002年3月加入公司,从事机床装配、轮胎模具的生产制造等工作,2004年起担任公司轮胎模具业务的管理工作,曾任车间主管、总调度、部长、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获授权国家专利6项,兼任山东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曹爱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150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闫方清先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专科学历,毕业于天津职业大学,曾就职于高密内燃机配件厂。2001年9月加入公司,从事机床相关的生产、技术研发、管理等工作,曾任机床事业部主管、部长、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8月起任山东豪迈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山东豪迈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闫方清先生拥有20余年的数控机床研发经验,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潍坊市民营企业挂帅出征百强榜-新星企业家、潍坊市富民兴潍劳动奖章等荣誉,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截至本公告日,闫方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840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