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配偶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力星股份监事杨云峰被警示
8月19日电 江苏证监局近日发布了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杨云峰的行政监管决定,因其配偶王小兰在股票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决定对杨云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据江苏证监局调查,杨云峰作为公司监事,其配偶王小兰在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2日期间,通过其个人账户买入了公司股票共计17,400股,涉及成交金额189,880.00元。然而,在随后的6个月内,即2024年6月7日,王小兰又卖出了50,000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额达到519,693.00元。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特定关系人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被视为短线交易。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杨云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强调,杨云峰应深刻认识到此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认真吸取教训,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要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同时,江苏证监局要求杨云峰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对违规行为的认识、整改措施及未来如何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高管及其直系亲属,必须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规范股票交易行为,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据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力星股份)注册资本13055.4687万元,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公司立足于机械基础件及汽车零配件的制造,是国内主要的专业化钢球生产基地。公司现拥有员工700余人,其中技术开发人员120人,主要产品有高精度轴承钢钢球、精密无异音钢球、高档轿车专用精密轴承钢球、高档轿车轮毂专用钢球、风能发电专用钢球等,年产从Φ3㎜~Φ82.55㎜各种规格的钢球50多亿粒。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挂牌上市,公开发行28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