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ST奥康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索赔征集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5-0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奥康,证券代码:603001)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于2024年3月1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8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 滔先生立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5)。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

经查明,相关违法事实奥康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ST奥康维权入口)

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ST奥康证券虚假陈述案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2022-04-26到2023-04-25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04-26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建欣律师专栏)

罗建欣律师表示: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罗建欣律师诉讼事项提醒:

1、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2、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2.1、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2.2、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2.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4、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桥证券诉讼中心创始人、主任,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罗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持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业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权纠纷、证券刑事犯罪维权及辩护,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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