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科技实控人 向绍兴国资转让8%股份
证券时报记者 严翠
5月16日晚,盛洋科技公告,当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叶盛洋、叶美玲、叶建中和绍兴市越城区芯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芯辰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盛洋科技3319.8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经各方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11.53元/股,转让价款合计约3.83亿元。
穿透股权结构,芯辰投资的主要出资方为绍兴国资,盛洋科技表示,芯辰投资主要出资方为地方国资投资平台,此次参股盛洋科技是基于认可盛洋科技卫星通信产业的发展方向,有意愿发挥自身优势助力上市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盛洋科技注册地和办公地也均位于浙江绍兴,主要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了有线信号传输、无线信号传输、集成电路显示和通信基站建设四大产业领域,产品主要包括同轴电缆、数据电缆、高频头、小尺寸显示屏和5G通信基站等,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固定网络、无线网络、卫星通信等各种标准的信号传输系统。
“公司在通信设备领域具备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公司已将卫星通信终端制造及关键部件国产化列入公司发展战略。”盛洋科技在最新公告中表示。
盛洋科技年报显示,2023年,该公司积极布局5G通信、卫星通信板块业务,进一步强化合作,除海上宽带卫星通信终端集成研制项目外,大力推进卫星通信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品的开拓,为公司增添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后,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683.75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93%,芯辰投资持有公司3319.8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芯辰投资之关联方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持有公司3215.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