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002052)投资者索赔案已申请强制执行,中润资源索赔案将再开庭一次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同洲电子(002052)投资者索赔案获得终审胜诉判决,部分还在一审或二审阶段。2024年5月,对于已获得生效判决的案件,日前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律师已代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需要提示的是,同洲电子索赔案的时效已不足两个月,过期将作废。(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同洲电子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ST同洲维权入口)
2021年7月8日晚,同洲电子(002052)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同洲电子违法事实: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生效判决,在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6日之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两个月倒计时。
除了同洲电子索赔案,2024年5月2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润资源(000506)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济南中院开庭审理。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润资源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有部分收到山东高院送达的二审投资者胜诉判决。目前中润资源投资者索赔案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1年12月27日晚,中润资源(00050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润资源违法事实为:中润资源应及时披露相关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但中润资源未对上述事项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4月27日才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中润资源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多次发生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行为。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6年7月13日到2018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中润资源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中润资源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