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4-23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祖坤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加视频或电话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补充通知和会议资料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施华先生、宋洪军先生、张忠民女士、张路先生、曹诗男女士、林钟高先生、柯荣富先生视频或电话参会,何亚刚先生、李岩先生现场参会),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的前提下,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按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财险”)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保单限额人民币1亿元,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保险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授权执行委员会办理投保的具体事宜。

平安财险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平安财险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不再单独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平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蔡平女士和徐国华先生现场参会,陈曦女士视频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投资价值,真心实意回报投资者。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聚焦提质增效

2022年以来,公司进入“新起点、新动能、新高度”的三新阶段,依托新股东强大的实力背景和全面赋能,不断优化资产负债表,降低融资成本,实现了利润增、人效升、费用减、薪酬降的良好经营局面。公司2023年净利润创7年新高,连续5年增长;净资产收益率(ROE)5%,人均利润复合增长率12%;核心费用率持续优化、产能提升;授信规模1,394亿元,近8年最高;综合融资成本降至3.13%,创历史新低;财务杠杆倍数提升至3.69,增长26%。

2024年,在业务发展提质增效上,公司根据当前各项业务的发展阶段和方向,制定了第一、二、三大动力的业务发展规划。通过对第一动力的财富管理、期货等传统优势业务激发活力,第二动力的投资交易、私募股权等快速发展业务持续构筑优势,第三动力的公募、资管、投行、研究等潜力业务努力打造新引擎,为未来实现快速发展,打造强劲动能。在经营管理提质增效上,公司将围绕资本、资产、管理和协同四个方面展开。资本效率方面,持续降低融资成本,升级流动性分层管理机制,严控流动性风险;资产效率方面,最大程度优化资产配置,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产周转效率;管理效率方面,推行“以产定投”,扩大全成本管理范围,优化投产管理机制,提升管理精细度;协同效率方面,优化协同机制,持续扩大协同收入。

展望未来发展,公司增长动能强劲,将朝着“成为财富管理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大型综合类券商”战略目标坚定前行。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利润分配一直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红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着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的原则,公司将增加现金分红的频次。在2024年上半年盈利的前提下,公司拟进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并简化分红程序,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提升分红时效性。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地回报投资者。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尊重中小投资者,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做好公司价值的传递。

2024年,公司将不断拓宽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沟通的渠道,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层次投资者互动和交流机制,进一步增进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了解和认同。公司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实时互动交流;设立专人负责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等,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在官网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方便投资者查阅公司公告。

四、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陆续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公司连续13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在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已参考编制ESG报告的要求,增加了相关要素内容。2024年,公司将积极研究推动建立健全ESG管理架构与制度体系,推进相关工作,将社会责任、环境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实现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4年,公司将继续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律意识,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将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其个人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直接挂钩;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递延支付制度,将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新增2条,修订15条,修订前为305条,修订后为307条。修订内容主要为三方面: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应修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任免、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相关条款;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新增现金分红的优先顺序以及中期分红的简化审议程序、完成时限要求等相关条款;

3、根据《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新增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的内部审计职责相关条款,并精简、规范个别条款表述。

修订具体情况请见附件。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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