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蓝盾股份索赔案将开庭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3-18

2024年3月1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中信国安(000839)投资者索赔案再向北京三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该案此前已多次提交立案,部分获得了立案,部分后中止过,目前已恢复立案相关工作,立案已经进入正常程序,立案后相关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许峰律师专栏)

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另需要提示的是,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已经不足三个月。(ST国安维权入口)

2021年6月2日晚,中信国安(000839)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中信国安违法事实主要为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0年2月6日到2020年5月18日之间买入中信国安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此外,2024年3月2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蓝盾股份(300297)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成渝金融法院开庭,目前已收到法院传票通知。

公开信息显示,蓝盾股份投资者索赔前期已有胜诉。许峰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的立案工作。

2022年8月18日,蓝盾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蓝盾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蓝盾股份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中经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37,929,418.22元、164,709,504.62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37,929,418.22元,164,709,504.62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上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26日到2021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蓝盾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蓝盾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