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600190)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第二大股东减持318万股份
2023年11月10日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证监立案字03820231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这已经不是锦州港第一次被爆信息披露违规了。早在去年6月1日,锦州港便收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9号)。2022年4月29日,锦州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对2020年度、2021年度一季报、2021年度半年报及2021年度三季报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调减:2020年年报2437479939.72元、2021年一季报847697846.17元、2021年半年报2450836588.29元、2021年三季报3104253309.33元。因公司上述定期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息披露不准确,辽宁证监局决定对锦州港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11月11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1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锦州港维权入口)
2023年10月27日晚,锦州港发布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4012.14万元,同比下降11.73%;归母净利润-9.57万元,同比下降79.23%;扣非净利润- 2347.6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共计220597.77万元,同比上升14.26%;归母净利润4537.13万元,同比下降-41.42%;扣非净利润-497.34万元。从第三季度报告中可以看出,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减持公司A股3183000股。锦州港在互动平台表示,西藏海涵减持的部分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交易均价为2.83元/股,减持金额为90079万元。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锦州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于2023年11月11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1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