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25.8亿!上海银行出手,起诉宝能姚振华
10月13日晚间,上海银行(601229)发布的一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引发关注,牵出了宝能系再遇官司缠身。
公告称,公司深圳分行因与深圳托吉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托吉斯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被告五)及姚振华(被告六)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市中级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涉案金额为借款本金25.8亿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回溯来看,2020年12月24日,深圳分行与深圳托吉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托吉斯向深圳分行借款25.8亿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同时,深圳分行与被告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与被告三签订《借款质押合同》,与被告二、三、四、五、六分别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由被告二、三、四、五、六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银行表示,深圳分行依约向托吉斯放款25.8亿元。因托吉斯未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深圳分行依约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要求托吉斯等办理本息清偿手续。鉴于托吉斯等均仍未履行还本付息或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故深圳分行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请求方面,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8亿元并支付相关利息;请求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六对被告一所应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决原告对被告二提供抵押的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并判决对上述抵押物通过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以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原告在本案中的全部债权;请求判决原告对被告三持有的深圳托吉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享有质权,并判决对上述质押股权通过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以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原告在本案中的债权等。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谈及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上海银行表示,公司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企查查显示,深圳托吉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2亿元,上层股东为托吉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世龙;而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后者是宝能系的重要金控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宝能系面临不少诉讼事项,可以说是官司缠身。企查查显示,10月8日,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标的金额4443万余元,执行法院是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风险信息显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70余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375亿元。此外,该公司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和终本案件信息。
7月29日,上市公司瑞松科技(688090.SH)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起诉姚振华和宝能投资的案件,近日二审法院判决出炉。
据披露,深圳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连带偿付298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清偿后,有权向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追偿;驳回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