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受托管理昔日“深圳第一高楼”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6-20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6月20日晚间,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服务协议》,京基房地产拟委托深圳瑞和整体为其持有的京基一百大厦(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租赁招商及租户管理等事务提供服务,每期服务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以一个自然季度为一期。服务期限一年六个月,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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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晚间,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服务协议》,京基房地产拟委托深圳瑞和整体为其持有的京基一百大厦(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租赁招商及租户管理等事务提供服务,每期服务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以一个自然季度为一期。服务期限一年六个月,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