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荣丰控股收年报问询函:全年营收1.17亿元四季度占了大头,被问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2024-05-20

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杨夏    

虽然2023年财报已经发出月余并且召开了股东大会,但荣丰控股(000668.SZ,股价7.73元,市值11.35亿元)变动幅度巨大的营收,仍没有“逃过”交易所的关注问询。

5月20日上午,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荣丰控股发布年报问询函,问询函内容主要围绕荣丰控股去年的营收表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荣丰控股2023年财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同比减少81.65%,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77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5.45%,归母净利润亏损0.50亿元,同比减少30.85%,归母扣非后净利润亏损0.61亿元,同比减亏27.38%。

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荣丰控股结合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环境、经营状况等,说明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但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减亏的原因,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荣丰控股对医疗器械业务进行了剥离处置,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但从表现来看,该项业务却非常羸弱。

荣丰控股2023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及新开发项目,目前仅持有长春国际金融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汇处,规划用地面积3.2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29.15万平米,主楼高度为226米,为吉林省最高建筑。

项目的单一也限制了荣丰控股的营收来源。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荣丰控股说明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从而规避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与此同时,荣丰控股年报还显示,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50.79万元,主要为物业费、零星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

基于上述事实,深交所要求荣丰控股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全面核实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需要予以扣除的收入,是否存在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