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300052)行政处罚落地,涉财务造假、隐瞒实控人刑事案件
2025年3月28日,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3月27日-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经证监会调查,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中青宝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腾互联”)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签订虚假采购合同,并通过高德信关联的6家公司循环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具体来看,2019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收3361.32万元、2809.43万元和1787.83万元,虚增利润分别为833.40万元、698.11万元,2021年则虚减利润721.39万元。上述行为导致公司三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霞于2023年12月29日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公司及另一实控人李瑞杰最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此事,但为避免影响融资,共同要求公司暂不披露。直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才对外公告该事项,构成重大信披违规。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3月27日-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中青宝处罚正式落地,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中青宝:于2020年3月27日-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中青宝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