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方正电机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二股均可索赔
2月底,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保利联合(002037)、方正电机(00219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该两个股票均还可继续发起索赔。
2024年2月2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保利联合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已提交部分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安排。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1月16日晚,保利联合公告收到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保利联合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保利联合维权入口)
相关行为致使2019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此外,2024年2月2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方正电机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也已有提交部分立案。(方正电机维权入口)
2024年2月5日晚,方正电机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方正电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二)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上述两项合计,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2,305.26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4,531.93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4,975.88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3,701.22元,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217.46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3年7月1日之间买入保利联合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9年4月29日到2023年6月27日之间买入方正电机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