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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来源: 智能小浪2024-07-3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凌君建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凌君建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凌君建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凌君建女士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7年3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君建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凌君建女士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凌君建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浩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

附件:何浩彬先生简历

何浩彬,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2017年4月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助理职务;2017年5月-2021年3月在上市公司担任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21年3月至今在上市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浩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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