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上周8家上市公司现环境风险 冀中能源控股企业非法使用草原被罚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2024-06-30

原标题:上周8家上市公司现环境风险 冀中能源控股企业非法使用草原被罚

每经记者 刘志远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非法使用草原,冀中能源(SZ000937,股价6.7元,市值236.75亿元)孙公司被罚约90万元;未核实固废处理中标单位和实际处置人相关资质,皖能电力(SZ000543,股价8.85元,市值200.62亿元)控股公司被罚19.9万元……

2024年6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66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区市、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6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8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冀中能源控股公司收到约90万元罚单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8家上市公司。其中,6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8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04.29万户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冀中能源控股公司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信德煤业)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以及非法使用草原,被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罚款约90.07万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东林草罚决字﹝2024﹞第007号”的处罚书显示:“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街道办事处格舍壕村境内实施的工业广场及储煤场改扩建项目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使用草原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嘉信德煤业被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行政处罚。

处罚包括: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共计约76.31万元;3.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4.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5.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108元/亩12倍的罚款,共计约13.77万元。

6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冀中能源公开信箱发送采访函。6月28日,记者致电冀中能源,接线人员表示,暂不了解详细的处罚情况,后续将在定期报告中发布有关各类环保处罚的相关情况。

本期数据中,浙江建投(SZ002761,股价7.81元,市值84.45亿元)控股公司嘉兴固碳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固碳)因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嘉环(秀)罚﹝2024﹞9号”的处罚书显示:“当事人嘉兴固碳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大通村南新河59号306室实施了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嘉兴固碳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时间为6月13日。

环保处罚:皖能电力控股公司未合法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固废

本期,皖能电力控股公司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发电)因未核实中标单位和实际处置人相关资质和固废实际处置情况,被铜陵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9.9万元。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文号为“皖铜环罚〔2024〕5号”的处罚书显示,铜陵发电将三台机组锅炉系统清粉、清灰项目以劳务外委的形式对外招标,马鞍山敏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环保)中标并与该公司签订劳务外委项目承揽合同,敏行环保再将该劳务项目分包给铜陵其胜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其胜),任华作为铜陵其胜代表与敏行环保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由任华实际开展三台机组锅炉系统清粉、清灰项目工作。任华将劳务施工工作中清理出的粉煤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该处。露天堆放时,未采取覆盖措施,堆放地面未硬化,无防渗、防流失、防扬散措施。该公司作为该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委托敏行环保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未对敏行环保、实际处置人任华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也未对锅炉检修产生的粉煤灰实际处置情况进行核实。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及第二款,处铜陵发电罚款19.9万元,并责令铜陵发电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铜陵发电于2024年5月15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但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未予采纳。

6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皖能电力公开信箱发送采访函。6月28日,记者多次致电皖能电力公开电话,都是无人接听。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得相应的反馈。

此外,6月17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文号为“平环保监察罚字〔2024〕022号”的处罚书显示,*ST东园(SZ002310,股价1.49元,市值40.01亿元)控股公司北京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北京市平谷区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元。

(实习生齐开颜、李敏、崔嘉豪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