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林挺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挺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林挺凌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1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挺凌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挺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挺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继续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林挺凌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林挺凌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充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郑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补选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3日
附件:
郑伟简历
郑伟,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中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1999年10月,担任北京合成纤维实验厂技术员;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担任世佳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00年10月至2006年10月,担任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0年4月,担任柯达图文影像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担任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生产总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先生通过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5万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除此外,郑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