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14,136.11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绿地集团重庆申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公司”)、绿地集团重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重庆”)、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成都”)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4,136.11万元。近日,十一建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渝02民初32号受理通知书。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绿地集团重庆申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
2019年8月,十一建公司与申万公司就万翠城一期C组团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双方签订了多份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十一建公司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但申万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未及时办理结算。同时,绿地重庆、绿地成都作为申万公司的股东,应当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范围内对申万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申万公司拖欠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十一建公司的合法权益,故十一建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判令:(1)解除与申万公司签订的万翠城一期C组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2)申万公司支付工程款13,960.90万元,以及资金占用损失暂计10.00万元;(3)申万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迟延支付的违约金暂计165.21万元;(4)绿地重庆、绿地成都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范围内对前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5)确认对案涉项目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6)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责成十一建公司积极推进此次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通知书(2023)渝02民初32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