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叫停247亿收购,背后信号……
来源:IPO日报
9月24日晚间,紫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49%的股权,待定增募资完成后,再推进收购交易。对于收购交易终止,紫光股份表示,终止交易不会对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定增方案。
或受此消息影响,9月25日,紫光股份股价大跌6.71%,收盘价为23.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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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超100%的净利润
据悉,新华三是紫光股份持股51%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在中国以太网交换机、企业网交换机、园区交换机、企业网路由器等市场位居第一梯队。
具体来看,今年5月,紫光股份发布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一系列公告,宣布将以支付现金方式向HPE开曼购买新华三48%股权,向Izar Holding Co购买新华三1%的股权,合计交易定价3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7亿元)。与此同时,紫光股份拟通过定向增发方式筹集不超过120亿元资金用于上述股权收购交易。
但如今四个月过去,公司选择终止此次重大重组。
公司解释称,根据紫光国际与 H3C Holdings Limited 和 Izar Holding Co 签署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获得中国证监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注册是本次交易交割先决条件之一,结合公司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本次交易的实施,经慎重评估,公司决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因此,目前公司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再推进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这意味着,公司购买新华三49%股权的交易未来仍继续执行。
IPO日报发现,公司目前持有的新华三51%股权就是收购来的。
2016年5月,紫光股份通过紫光国际完成对新华三51%股权的收购。
根据紫光股份与交易参与方HPE开曼、新华三签署的《股东协议》,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HPE开曼或届时持有新华三股权的HPE实体可向紫光国际发出通知,向紫光国际或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新华三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卖出期权。后续经协商,交易双方同意延长卖出期权行权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除了协议的原因,公司收购新华三剩余股权,也是因为新华三贡献了主要公司的业绩。
2020-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新华三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7.99亿元、443.51亿元、498.0亿元、249.9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7.7亿元、34.34亿元、37.31亿元、18.23亿元。
与此同时,紫光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97.05亿元、676.38亿元、740.58亿元、360.4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43亿元、37.92亿元、37.42亿元、18.03亿元。
以2023年上半年为例,新华三实现的收入占公司的比重为70%,净利润甚至还超过了公司整体。
前次定增失败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紫光股份曾经发起过一次定增,但后以失败告终。
2020年4月,紫光股份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称,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12,874,258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拟用于“面向行业智能应用的云计算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5G网络应用关键芯片及设备研发项目”和“新一代ICT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0年9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8,023,962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20年9月2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随后,紫光股份于2021年6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6月21日。不过,紫光股份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最新批复。
2021年9月,紫光股份公告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公司称,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和股权融资时机等多方面因素变化,公司未能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那么,公司此次定增方案能否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