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杨晓明先生自2018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杨晓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杨晓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晓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杨晓明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杨晓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杨晓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成艳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成艳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成艳华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成艳华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任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3W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微媒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FO兼董秘;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财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16年获得中国十大CFO新锐人物,2017年被评为十年回眸——江苏高校优秀毕业生,2017年入选《2017年中国CFO发展年鉴》,2018年担任北京领英商苑MBA/EMBA项目导师。
截至目前,成艳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其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