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688496)基本信息
查看实时行情- 公司名称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569198947W
- 法人代表
- 高裕弟
- 注册资本
- 4.500亿
- 所在区域
- 江苏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 成立日期
- 2010-12-30
- 上市日期
- 2022-12-28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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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数量:170586720
- 比例:37.91%
- 性质:限售流通股
2.FAITHCROWNINTERNATIONALLIMITED
- 数量:87552000
- 比例:19.46%
- 性质:流通A股
3.CROWNCAPITALHOLDINGSLIMITED
- 数量:38793600
- 比例:8.62%
- 性质:流通A股
4.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21600000
- 比例:4.8%
- 性质:流通A股
5.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数量:19883520
- 比例:4.42%
- 性质:限售流通股
6.昆山合志升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数量:10825200
- 比例:2.41%
- 性质:限售流通股
7.昆山合志启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数量:10758960
- 比例:2.39%
- 性质:限售流通股
8.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4366812
- 比例:0.97%
- 性质:限售流通股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数量:3751341
- 比例:0.83%
- 性质:流通A股
10.朱淑杰
- 数量:2745000
- 比例:0.61%
- 性质:流通A股
十大股东VS其他股东持股占比
十大股东持股占比82.4%
其他股东持股占比17.6%
1.FAITHCROWNINTERNATIONALLIMITED
- 数量:87552000
- 比例:37.483%
- 性质:境外法人股
2.CROWNCAPITALHOLDINGSLIMITED
- 数量:38793600
- 比例:16.608%
- 性质:境外法人股
3.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数量:21600000
- 比例:9.247%
- 性质:国有股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数量:3751341
- 比例:1.606%
- 性质:境外法人股
5.朱淑杰
- 数量:2745000
- 比例:1.175%
- 性质:自然人股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数量:2043776
- 比例:0.875%
- 性质:境内法人股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数量:1083271
- 比例:0.464%
- 性质:境内法人股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数量:1045203
- 比例:0.447%
- 性质:境内法人股
9.林娟
- 数量:853223
- 比例:0.365%
- 性质:自然人股
10.李小龙
- 数量:815203
- 比例:0.349%
- 性质:自然人股
十大流通股东VS其他股东持股占比
十大流通股东持股占比68.6%
其他股东持股占比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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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TI有16种人格类型,E/I决定内外倾,J/P是计划与随性,F/T代表价值观判断,N/S区分理想与现实,你是哪种人格类型呢?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496)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致力于物联网终端显示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秉承产业报国的梦想,清越科技专注创新十余载,已成长为行业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12月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集自主研发、规模生产、市场销售于一体,清越科技在江苏、浙江、江西等地建有研发中心和多条大规模生产线,形成以PMOLED、电子纸与硅基OLED三大业务板块为主的多元化格局。公司拥有中国大陆首条PMOLED量产线,2019年起PMOLED出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清越科技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工控仪表、医疗器械、金融通信等领域,全球在册客户数量达2万家。公司团队成员技术创新成果曾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公司产业化成果曾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研发、生产有机发光显示器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电子产品零组件及材料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组装、售前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