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多名高管存在多项违规被采取严厉监管措施
8月8日电,西藏证监局发布了一系列监管决定,针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在业务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对包括公司高管在内的多名责任人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这一系列决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于加强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确保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决心。
一、温雪斌、关晓斌被出具警示函
西藏证监局〔2024〕20号公告指出,华林证券在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填报中存在不准确现象,且风控指标超标,违反了多项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公司时任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的温雪斌和时任财务总监的关晓斌,因未充分履行监督、报告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记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朱文瑾、冯滋森面临监管谈话
同时,西藏证监局〔2024〕21号公告进一步披露,华林证券的票据业务数据问题也是导致风控指标超标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司时任总经理兼票据业务分管高管的朱文瑾和时任票据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冯滋森,因未充分履行管理职责,被西藏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两人需在指定时间(2024年8月28日)内前往西藏证监局接受谈话,并同样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赵卫星等四人同遭警示函处罚
此外,西藏证监局〔2024〕19号公告还显示,华林证券在业务数据报送方面也存在不准确的问题。对此,时任总经理兼票据业务分管高管的赵卫星、时任合规总监张大威、时任票据业务部门负责人李鹏祥以及相关数据抓取人员高艳明均负有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西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同样将这一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西藏证监局在公告中强调,上述监管措施旨在督促证券公司及其高管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合规管理水平,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稳健性。同时,也提醒各证券公司要引以为戒,认真履行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职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林证券或公司)是全国性综合类券商,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45),主要开展证券经纪、融资融券、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自营投资等业务。公司注册在西藏拉萨,管理总部位于深圳市,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设立了业务总部,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开立分支机构,广泛分布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拉萨等大部分省会城市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实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华林证券另设有子公司:华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华林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林投资服务(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