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600978)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三个月,兴源环境(300266)索赔案持续提交立案
2024年8月7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宜华生活(600978)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汕头中院提交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需要提示的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过投资者胜诉的判决先例,再个该案目前已经进入诉讼时效最后三个月倒计时。
2024年初,汕头中院已对部分宜华生活投资者索赔案作出判决,法院判决宜华生活等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还有部分案件在等待法院的后期判决,投资者还需要耐心等待。
2021年11月3日,宜华生活(600978)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华生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二)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二、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0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宜华生活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宜生维权入口)
此外,7月3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兴源环境(300266)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还在推进后续立案工作。
2024年1月7日晚,兴源环境(300266)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等规定,在2017年4月25日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买入兴源环境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兴源环境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