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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来源: 智能小浪2024-08-0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则轩先生和刘安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则轩先生和刘安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则轩先生和刘安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则轩先生和刘安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则轩先生和刘安华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刘则轩先生和刘安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12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则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刘安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04%,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则轩先生和刘安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