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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股份: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来源: 智能小浪2024-08-07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卢奋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岗位调整,卢奋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副总经理职务,调整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奋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6,9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补选情况

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加强董事会成员的专业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推进矿业主业发展,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李振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选举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振川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卢奋奇先生担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李振川先生简历李振川,男,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采矿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省黄金实业公司总经理,山东黄金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黄金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000股。李振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