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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 智能小浪2024-08-13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高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高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务,高翔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截至本公告日,高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监事会对高翔先生在任职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鉴于高翔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经与会代表审议,选举吴双先生(其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监事简历

吴双,男,199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4月至今,历任大宏立IT专员、营销主管、市场部部长。吴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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