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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8-14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73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21)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理財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8月13日期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空調營銷公司及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華夏理財協議,以認購華夏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890,000,000元(相當於約2,072,963,064港元註1)。

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華夏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每份華夏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4.06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當該等華夏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因此,該等華夏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背景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2024年第一次會議以及2023年股東周年大會已分別於2024年3月29日以及2024年6月24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現金資產收益為原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190億元委託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短期中低風險投資理財。

茲提述該等華夏理財協議,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為認購方)於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6日期間向華夏理財(作為發行人)認購理財產品,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於2024年1月16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http://www.hkexnews.hk)刊發的公告。

認購理財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8月13日期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空調營銷公司及冰箱營銷公司(作為認購方)訂立華夏理財協議,以認購華夏理財產品,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890,000,000元(相當於約2,072,963,064港元註1)。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支付該等華夏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

理財產品主要條款

認購的華夏理財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華夏理財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認購之理由及益處

本公司認購銀行理財產品的審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託理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認購該等華夏理財產品的款項來自本集團的自有閑置資金。將該等閑置資金用於委託理財有利於提升本集團自有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會對本集團的日常運作及主要業務發展以及本公司的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有不良影響。

董事會認為認購該等華夏理財產品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項下之涵義

每份華夏理財協議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4.06條須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當該等華夏理財協議下的認購金額合併計算時,相關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因此,該等華夏理財協議下的交易按合併計算基準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有關各方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冰箱、家用空調、中央空調、冷櫃、洗衣機、廚房電器等電器產品以及汽車空調壓縮機及綜合熱管理系統的研發、製造和營銷業務。

空調營銷公司

空調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冷、空調設備銷售;家用電器銷售;家用電器安裝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日用電器修理。

冰箱營銷公司

冰箱營銷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電冰箱、冷櫃、洗衣機、生活電器等家用電器產品的銷售及其售後服務、技術服務。

華夏理財

華夏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是由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的銀行理財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持牌銀行,於上海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0015)。華夏理財主要業務範圍為: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理財產品,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理財產品,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理財顧問和諮詢服務等。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下文所載的涵義:

註:

1.此金額為按本公告內被使用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成的港元金額之總和。該兌換僅作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2.此金額已按0.91006人民幣元兌1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3.此金額已按0.90705人民幣元兌1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4.此金額已按0.90955人民幣元兌1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5.此金額已按0.91304人民幣元兌1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6.此金額已按0.91333人民幣元兌1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7.此金額已按0.91354人民幣元兌1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8.此金額已按0.91743人民幣元兌1港元的匯率由人民幣兌換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幣金額可能已於或可於相關日期按上述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甚至可予兌換。

承董事會命

海信家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代慧忠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2024年8月1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代慧忠先生、賈少謙先生、于芝濤先生、胡劍涌先生、高玉玲女士及朱聃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志剛先生、蔡榮星先生及徐國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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