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83922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主要以商品住宅为主,商业地产为辅。公司主要布局宁波、杭州、嘉兴等长三角区域、浙江省内核心城市,不断提高品牌竞争优势,扩大当地市场占有率。从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开发满足自住型需求的中高档精装修商品住宅,用心打造安居、乐居、宜居的住宅精品,提升城市品位;在商业办公型产品定位上,公司主要选择位于市中心的、土地获取成本较低、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商业办公、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开发,适度持有高回报率的商业物业,为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现金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面对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荣安地产坚持做正确的事情,坚持长期主义,始终秉持工匠精神,追求一流的产品和品牌,坚持客户至上、精品品质,力保完美交付,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和严格的财务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约223.33亿元,主要来自于公司竣工项目的结转。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3年度财务概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 357,492,283.44 元,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382,811,178.12元。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820,448,214.00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881,207,696.7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8,120,769.68元,分配利润1,018,855,195.20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494,679,945.91元。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94,679,945.91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83,922,4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
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8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融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预计2024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一)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及20亿元的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及担保条件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确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
(五)在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实际发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七)在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一)担保对象一
1.公司名称:浙江天苑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 06月04日
3.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祥中路117号
4.法定代表人:张怀满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经营)。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天苑建设”100%股权。
8.关联情况:“天苑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天苑建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对象二
1.公司名称:浙江博苑建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 10月29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晖路777号043幢1830
4.法定代表人:陈永方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博苑建设”100%股权。
8.关联情况:“博苑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博苑建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担保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25,18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公司关联方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劳务服务,并向荣安物业出租公司办公楼。 2023年度,公司与荣安物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897.30万元,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80万元。
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王久芳先生、王丛玮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1272040234X6
(三)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四)注册资本:5000万元
(五)成立日期:1999年12月03日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八)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台球服务;棋牌服务;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维修;家用电器维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九)股东及股权结构:宁波香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十)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十一)荣安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未审计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
(十二)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先生间接持有荣安物业51%的股权且担任荣安物业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丛玮先生间接持有荣安物业49%的股权。荣安物业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十三)履约能力分析:荣安物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稳健,拥有较高的客户服务口碑,是“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荣安物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荣安物业的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2024年度,公司拟接受荣安物业提供劳务服务的总额预计为65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2024年度,公司向荣安物业出租房屋租金收入预计为8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在参考下述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服务项目具体情况、服务的成本、行业同类服务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物业服务当地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如有)。出租房屋之交易价格系在参考出租房屋附近的类似物业的当前市价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接受荣安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支付,一般按照月度、季度结算支付。公司持有型商业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交易双方合同约定的为准。公司项目交付后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价格由公开招投标方式确认,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按年、半年、季度或月度支付。
公司向荣安物业出租房屋,租金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定价,支付结算以实际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有序稳定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对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1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曾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该授权事项的期限即将到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的事项进行决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授权条件如下:
一、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授权额度
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
2、授权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以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
3、资金来源
公司以短期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4、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5、授权有效期
授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关联关系规避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公司为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调拨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并检查、监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损益等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委托理财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1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书林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书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