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文到期失效,鲁西化工吸并控股股东未果
证券时报记者 黄翔
4月16日晚,鲁西化工(000830)公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控股股东鲁西集团一事,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到期失效。
据公告,2023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97号),同意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鲁西化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事宜,但是由于受子公司2023年5月1日发生事故的影响,未能在证监会下发批文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股份发行工作,该批文到期自动失效。
公开资料显示,鲁西化工原为山东聊城国资委旗下企业,于1998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0年加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鲁西化工主营业务包括化工新材料、基础化工、化肥产品及其他业务等,是我国集化肥、化工产品生产和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龙头企业。鲁西化工现有甲酸产能40万吨,已是全球最大甲酸供应商。
据公开报道,2023年5月1日,鲁西化工全资子公司聊城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网站5月24日发布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上市公司应当暂停本次交易”的规定,该事故导致了鲁西化工吸收合并交易暂停。在此前的公告中,鲁西化工披露,目前事故调查正在进行中。
对于吸收合并事宜受搁置,鲁西化工也在公告中特别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批文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