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投资者诉国华网安已胜诉,投资者索赔征集
近日,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的国华网安拟向深圳中院起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加入。据悉,深圳中院已对部分投资者诉国华网安索赔案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一审胜诉判决。罗建欣律师索赔条件暂定为: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ST国安维权入口)
经深圳证监局查实,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证券代码:000004)存在以下问题:
1、虚构应收账款收回。
2020年、2021年,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第三方代付回款最终来源于业绩补偿义务人,构成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
2019年起,公司采购的部分设备作为发出商品一直存放于供应商仓库,公司对该批存货管控有限且没有明确的后续销售计划,存在减值迹象,截至检查日公司尚未计提减值,影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3、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不审慎,2021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航天动力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1、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2、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罗建欣律师专栏)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二十余年。罗律师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业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权纠纷、证券刑事犯罪维权及辩护,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