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瑞松科技子公司起诉姚振华 追讨3714万设备款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4-01-04

证券时报记者 曾剑

瑞松科技(688090)1月3日晚间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瑞北”)就其与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能投资”)的保证合同纠纷,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称“罗湖法院”)提起诉讼,并于1月3日收到法院传票。在本案中,广州瑞北向姚振华、宝能投资索赔3714万元及相应利息。

上述案件与观致汽车拖欠设备款事项有关。2021年8月,瑞松科技发布公告称,因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下称“观致西安”)未按照相关《设备采购合同》向广州瑞北支付预验收款。广州瑞北向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观致西安及观致汽车(共两笔起诉,合计涉案金额3290万元)。同时,因观致汽车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向广州瑞北支付预付款,广州瑞北向常熟市人民法院起诉观致汽车。三笔诉讼涉案金额合计3939.82万元。

2022年2月18日,广州瑞北、观致西安、姚振华、宝能投资就前述两笔合计涉案3290万元的案件签署《和解协议》。约定观致西安或其指定主体承诺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向广州瑞北支付款项并由其关联方姚振华、宝能投资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观致西安此后未按约定付款计划支付首期款项200万元。

2022年4月,瑞松科技对姚振华、宝能投资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即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支付首期款项200万元。2022年8月,瑞松科技称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向罗湖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姚振华、宝能投资连带偿付298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及诉讼费用。与此同时,宝能投资也向罗湖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自2022年4月30日起解除涉案《和解协议》。

2022年10月,罗湖法院一审裁决:《和解协议》于2022年8月10日解除。广州瑞北随即于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2023年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撤销罗湖法院上述一审判决,判决姚振华、宝能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瑞北连带偿付298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虽然赢了官司,但瑞松科技方面仍未拿到钱。公司在1月3日晚间披露的公告中称,截至目前,《和解协议》中债务已全部到期,现广州瑞北向法院起诉担保人姚振华、宝能投资连带偿付债务371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等。

瑞松科技主要为客户提供应用于高质轻量化材料的搅拌摩擦焊智能装备、基于AI的工业机器视觉产品、柔性化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汽车厂商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在2020年2月发布的招股书中,公司曾透露观致汽车是其正在开拓的新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