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4-001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96,2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96,2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8日。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3、2019年11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3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19年11月26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133)。
4、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36)。
5、2019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2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41元/股。
6、2020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0万股,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30万股,实际授予对象为51人。
7、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本次共计5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565,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7%。
8、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0、2022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9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1、2022年1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12、2023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6月5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3、202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9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5、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等议案,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上表中的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时的数据。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2021年1月4日,公司披露《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65,750股于2021年1月7日上市流通。
2022年1月4日,公司披露《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62,500股于2022年1月7日上市流通。
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10,000股于2023年1月9日上市流通。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日,截至目前,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1名激励对象中,7人已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8,500股限制性股票将不予解除限售,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已完成回购注销。
本次共计4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为496,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
注:1、上表中不包含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信息;
2、激励对象缪蕾敏的职务变化说明:
缪蕾敏女士于2022年3月23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函》,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缪蕾敏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3、激励对象苏辉与潘锐的职务变化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苏辉不再担任董事,潘锐担任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公告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潘锐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潘锐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1月8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共计496,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