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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3-29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时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具体实施理财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3.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 2024 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4亿元(含3.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3.4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购买理财产品由2人及以上操作,时刻关注公司资金支出情况,合理购买和调节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保存相关依据资料,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告知。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