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短线交易,獐子岛一董事被警示!
獐子岛3月26日晚公告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姜云全的配偶许宁于2024年1月31日至3月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据悉,许宁在此次短线交易中获利10354元。
对此,大连证监局下发警示函,对姜云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要求其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短线交易
根据公告披露的详细交易情况,许宁“小步慢进”式地买入獐子岛股票。
具体来看,许宁自1月31日开始买入獐子岛股票,第一次以3.90元/股的价格仅买入了500股,成交金额1950元。此后,在2月2日、5日、6日、7日、8日及3月5日、7日又分别买入獐子岛股票。这些天累计买入37500股,成交金额合计113871元。
3月7日、8日两天,许宁开始作出卖出动作,两天时间清仓上述股票,成交金额合计124225元。獐子岛在公告中称,截至2024年3月8日,许宁及姜云全家庭成员不再持有獐子岛股票。买卖之间,许宁产生的收益为10354元。
毫无疑问,上述买入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已构成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
对于公司董事配偶短线交易行为,獐子岛称,许宁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目前,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0354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翻看早前公告,早在2015年,獐子岛相关人员就涉短线交易。
公告显示,2014年12月10日,獐子岛总裁办公会11名成员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79.1万股。其中,獐子岛彼时执行总裁尤君买入公司股票89500股,成交均价11.27元/股(根据相关规定,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锁定手续,锁定期为24个月);2015年3月18日,尤君卖出公司股票1200股,成交均价14.20元/股。尤君2015年3月18日卖出股票时疏忽了曾于2014年12月10日买入该股票的情况,导致其出现短线交易。这次短线交易差价金额为3516元 。
被警示及监管
对于此次獐子岛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大连证监局及深交所火速下发警示函及监管函。
大连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姜云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大连证监局同时要求,姜云全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深交所指出,姜云全作为獐子岛的董事,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獐子岛股票,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1.4 条、第 3.4.1条、第3.4.11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姜云全要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审读:程竹
编辑: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