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落地!航天动力(600343)五年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罚600万
2024年3月25日晚,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动力”)发布公告,因航天动力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航天动力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7年3月30日-2022年8月12日期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8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而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航天动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92022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经查明,航天动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案涉期间,航天动力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导致航天动力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航天动力2020年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3月30日-2022年8月12日期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8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航天动力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航天动力:于2017年3月30日-2022年8月12日期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8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航天动力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