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如意集团股票索赔:信披违法拟受处罚 投资者索赔须知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2-07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如意集团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3年12月5日,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如意集团)发布公告称:“2023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3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邱亚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如意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1月至6月,如意集团通过虚构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并向关联人预付货款的方式,累计将59,400万元最终划转至如意科技银行账户。上述如意科技对如意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7%。

2019年10月至11月,如意集团累计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时尚账户支付109,855万元,用于收购如意科技控制的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信基金)86,500万元合伙企业份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如意集团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27%,占2019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39.59%。我局拟决定:对如意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如意集团维权入口)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如意集团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期间买入如意集团股票,且在2023年6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