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国城矿业(000688)收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1-27

2023年11月26日下午,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国城矿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处以90万元罚款,公司时任董事长吴城被处以45万元罚款,时任总经理李金千、时任财务总监郭巍分别被处以40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国城矿业于2023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52023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7号),重庆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国城矿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国城矿业对其下属孙公司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瑞”)的业务错误适用会计准则,导致其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222.98万元,占披露金额44985.24万元的22.73%;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268.50万元,占披露金额103590.86万元的17.64%;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1056.62万元,占披露金额146841.95万元的21.15%。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国城矿业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根据国城矿业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公司业绩状况不尽人意。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6851.61万元,同比下降10.28%;归母净利润-627.35万元,同比下降119.56%;扣非净利润57.45万元,同比下降98.55%。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共计81882.39万元,同比下降29.37%;归母净利润-273.97万元,同比下降101.73%;扣非净利润-180.57万元,同比下降101.09%。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国城矿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国城矿业维权入口)

维权条件:

国城矿业:于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5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