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浙江富润(600070)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曾因信披违规多次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0-30

2023年10月27日晚,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润”或“公司”)发布《浙江富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这已经不是浙江富润第一次被爆信息披露违规了。2023年7月10日,浙江富润便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0号)。浙江证监局认定,2023年1月31日浙江富润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不准确、更正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因此对浙江富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因通过循环交易虚增2020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富润还于2022年10月31日收到过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2]105号)。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两类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1)于2021年4月27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买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0月28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0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ST富润维权入口)

2023年10月27日晚,浙江富润发布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744.85万元,同比下降67.36%;归母净利润-6833.61万元;扣非净利润-9394.7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共计9552.16万元,同比下降-28.24%;归母净利润-17225.50万元;扣非净利润-21385.47万元。公司前三年业绩亏损超1.7亿元,或不利于投资者索赔。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浙江富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浙江富润:(1)于2021年4月27日-2022年10月31日期间买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0月28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0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