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董事长侯巍先生、总经理王怡里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债券相关事项
1、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
2023年7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关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420号)。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深交所无异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2)。
2、债券付息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按期完成“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023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3)。
2023年7月25日,公司按期完成“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23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4)。
2023年8月30日,公司按期完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 2023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5)。
2023年9月1日,公司按期完成“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3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9)。
2023年10月23日,公司按期完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3年付息工作(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4)。
(二)子公司相关事项
1、资产管理子公司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023年9月,公司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山证(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同时,公司换领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0)。
2、中德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事项
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就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存在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质控部门负责人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核意见,部分项目申报文件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司及中德证券收到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中德证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合规运作意识,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3、中德证券涉及诉讼事项
2022年1月,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涉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1)。
2023年9月,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74民初111号】,其中涉及中德证券的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投资者对中德证券的诉讼请求(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1)。
2023年10月,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请求改判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除乐视网及贾跃亭外的二十二名被告)对一审被告一乐视网应支付给全体上诉人(一审原告)的虚假陈述侵权赔偿款项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并共同承担本案全部的上诉费用。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2)。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上述事项分别于2022年1月25日、2023年9月28日及10月16日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事项,及时对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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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德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3年10月27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侯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现场出席的有侯巍董事长、王怡里副董事长;视频出席的有刘鹏飞董事、李小萍董事、周金晓董事、夏贵所董事、李海涛独立董事、邢会强独立董事、朱祁独立董事、郭洁独立董事、乔俊峰职工董事)。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门设置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长沙劳动西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湖南分公司、郑州商务外环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河南分公司、青岛海尔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青岛分公司、南京汉中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江苏分公司。
同意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条线每年根据对现有中心营业部的测算结果,将符合标准的中心营业部变更为分公司,分步设立山东分公司、陕西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大连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浙江分公司、河北分公司、天津分公司。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办理上述分公司设立等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分公司所辖营业部。以上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诚信从业管理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3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23年10月27日,本次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杨先生主持,12名监事全部出席(其中,现场出席的有焦杨监事会主席、胡朝晖职工监事、刘文康职工监事、司海红职工监事;视频参会的有武爱东监事、白景波监事、刘奇旺监事、崔秋生监事、张红兵职工监事;电话参会的有郭志宏监事、李国林监事、王国峰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