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东方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剥离低效资产聚焦主业

来源: 腾讯美股2024-06-25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6月25日晚,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或“公司”)披露公告称,其已被债权人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公司将积极支持配合重整相关工作,尽快推动、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保护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东方集团成立于1978年,于1994年1月在上交所上市,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公告显示,受房地产板块持续亏损、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等影响,东方集团短期偿债压力较大。但基于公司多年发展积累的优质资源、核心业务及重点推动项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配合本次重整申请。

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的司法程序。根据公告内容,如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低效资产,聚焦核心业务和重点推进项目,提升资产流动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针对公司近日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问题,东方集团实控人、控股股东于6月19日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承诺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东方集团表示,目前,公司正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尽快落实措施、优先以现金方式解决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公司将严格依法推进相关工作,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妥善化解债务风险,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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