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控股子公司被追缴税款8500万元 维维股份称正在协调相关事宜
6月13日晚间,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酒业”)因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过去30年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追缴税款,涉税金额高达8500.29万元。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证券日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维维股份,公司方面回应称,税收追溯征收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正在协调相关事宜。
据维维股份公告披露,枝江酒业在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消费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经过调查核实,核定了枝江酒业上述期间的应纳税费,包括消费税7835.2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2.77万元以及教育费附加152.22万元,共计8500.2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枝江酒业曾是维维股份的控股子公司。2020年,维维股份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71%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江苏综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综艺”)。然而,根据维维股份在股权转让时与江苏综艺签署的相关协议,如果税收机关对枝江酒业进行税收追溯征收,维维股份将负责补缴相关税款。
此次税收追溯征收将对维维股份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维维股份表示,若公司承担补缴上述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经初步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8500万元。
维维股份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亿元,同比增长119.84%。
对于这一突如其来的财务压力,维维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枝江酒业欠款本金1.23亿元。根据2023年公司与江苏综艺、枝江酒业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若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时,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公司的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
“维维股份依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进行抵扣的做法,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的一种方式,但是否合理,还需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判断。”一名不愿具名的财务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枝江酒业以及其现任控股股东江苏综艺将如何解决上述问题,《证券日报》记者分别联系了枝江酒业及江苏综艺,但截至发稿,双方并未回应。
据了解,这并非枝江酒业首次被核定应补缴税款。早在2020年1月份,维维股份就曾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枝江酒业自查补缴了自2015年至2018年的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合计金额达2.07亿元。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被计入2019年当期损益。
对于此次税收追溯征收事宜,维维股份表示,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